公安執法監督體系如何改革?這個省能想,更敢做!
中國長安網 高楊清
“提高執法公信力的根本,重在監督的剛性,杜絕隨意執法的空間,這一切有賴于公安隊伍的法治建設。”談及公安執法監督體系改革,貴州省公安廳法制局相關負責人深有感悟。
“全省人民群眾安全感和對公安機關滿意度逐年提升,2019年分別達99.05%、97.31%,創歷史新高。”
“近年來,全省因現場執法不當引發的涉警輿情零發生。”
“今年以來,全省窗口服務不到位、民警執法不規范等問題同比下降90.92%。”
貴州省公安廳取得的成績,不可謂不亮眼,秘訣何在?
兩個字——法治!貴州省公安廳把公安改革與法治建設深度融合,扎緊了執法各環節的法治“籬笆”。
在各項具體改革中,他們不止于能想辦法,更將之逐一落到實處。
千言萬語,不如一個個實例更有說服力,一起來看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效。
抓執法行為規范——一站式、一體化辦案機制不留死角
“只要把犯罪嫌疑人送到智能化執法辦案監督管理中心,我們就從繁瑣事務中解放了。登記、人身安全檢查、信息采集、人員看管等均由專業工作人員接管,我們辦起案來比以前輕松了好幾倍。”
對于貴陽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民警而言,智能化執法辦案監督管理中心啟用帶來的直觀感受是“得到了解放”。
但在更深層意義而言,這套一站式、一體化辦案機制帶來的更多是執法質量上的提升,“賺了執法公信力的分”。
犯罪嫌疑人進入中心登記后,身份查驗及自動人像比對系統即啟動,對同案人、同案件、犯罪原因、作案方式、銷贓窩點等開展分析研判,聚合形成嫌疑人的“超級檔案”。
與此同時,執法辦案、執法音視頻應用、涉案財物管理等系統介入,相關警種同步開展立案、偵查、現場審批等工作。加上內部全程音視頻監控系統及案件自流程化監督功能模塊,有效開展監管覆蓋。
點睛之筆在于,經開區分局為中心專門派駐了法制民警,執行“全案跟進、同步上案”機制,將執法監督體系完全激活。
“我和同事在辦理一起未成年人入室盜竊的案件時,在一次審訊中未能聯系到其監護人到場參與。法制民警發現后,立即要求我們想方設法聯系到監護人進行再次訊問。”經開區分局三江派出所民警周航臣講述了他的親身經歷。
對辦案民警而言,“會時時刻刻感受到法制民警的關注”。
像這樣的智能化執法辦案監督管理中心,在貴州不止一家。目前,全省已完成93個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級改造,在全國率先實現全覆蓋。
有了智能化執法辦案監督管理中心這樣的“基礎設施”,各地公安機關法制部門得以劃下辦案硬約束——對未在辦案區進行同步錄音錄像的案件,一律不予審查,并要求在案件移送檢察院時制作視聽資料制作說明書附件一并移送。
近兩年來,全省執法辦案中心實現安全事故“零”發生。
抓執法質量提升——可查詢、可追溯管理模式全程流痕
“2018年下旬,省廳組織開展全省公安機關受立案改革和刑事案件‘兩統一’的調研檢查工作,我們共實地抽取行政、刑事案件160余起,調取了300余段執法記錄儀視頻,100余段辦案區詢(訊)問違法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像及視頻監控錄像,走訪檢法機關11家。”
回想那次調研檢查,一位工作組成員深有感慨,“有看到改革的成績,但也發現了信息化程度和法制隊伍警力素質上的短板,對提升執法質量形成了一定制約。”
而這也為進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如何破解有警不錄、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答案是警情處置全流程信息化留痕——
在“貴州110”改革中,研發開通了微信、QQ、手機APP等報警渠道,實現110接線員、報警人及其附近警力多方視頻通話。
對每一起接處警警情實行統一編號,并將所有音頻、視頻、圖片、文字資料以及警情工單簽收、處警、反饋等信息集中存儲到“貴州110”警情數據庫,封裝檔案信息,做到可查詢、可追溯。
接到群眾報警求助后,接線平臺動態顯示報警人及就近警力位置,直接將警情工單推送一線處警警力的同時,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及轄區派出所同步感知,隨時跟蹤轄區每一起警情處置過程,做到警情數據“聚通用”。
一整套警情流轉、處置反饋、上級回訪、全程監督的工作閉環,“基本消滅了任性執法的空間”。
如何避免公安機關辦案結果屢屢被退回補偵?答案是刑事案件數據跨部門流通——
早在2016年,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就共同制定了《刑事案件基本證據要求》,明確15類常見刑事案件證據標準指引。
這既可讓公安民警“照單抓藥”,從源頭上確保基本證據的不缺項;又讓檢察院、法院對“重大要案”提前介入導偵的做法推廣到更多的“小案”上,有效提升了民警的證據收集能力。
在此基礎上,經省委政法委統一部署,政法機關跨部門網上協同辦案平臺于2019年9月正式在全省政法機關全面推廣應用。
“公安機關不用到檢察院就能完成案件的報捕、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可以網上閱卷,快速作出捕或不捕、訴或不訴的決定;法院對案件作出判決后,公安機關第一時間就知道判決結果。”
除對辦案效率的巨大提升,平臺還將各階段證據標準、證據規則、工作程序轉化為電腦可識別的數據標準和數學模型,初步做到對證據有無、證據合法性、完整性審查判斷,倒逼公安機關在證據規格標準上與庭審要求結合起來。
如何掃除信息化監管無法照亮的盲區?答案是法制“守門人”在主要警種全覆蓋——
省公安廳制定《公安機關法制員工作規定(試行)》,在各基層所隊和經偵、治安、刑偵、交警等主要警種全部設立了專兼職法制員,為信息化辦案流程補上了人工監督的一環。
政策上的傾斜優待,讓法制員“真正感受到了重視”。
各地在省級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對法制員的選拔、崗位職責、獎懲規定等方面進一步細化。貴陽市公安局花溪分局還特別規定法制員資格是干部任用和提拔必備條件。
目前,全省公安機關配置專職法制員536人,兼職法制員3065人,實現了主要執法勤務類機構所隊均有法制員的目標。
抓執法流程監督——全過程、全環節責任鏈條從嚴治警
“法官、檢察官實行員額制改革后,公安機關同樣也要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2015年,貴州被公安部確定為第一批主辦偵查員制度改革試點地區。”
在省公安廳改革辦相關負責人看來,這項制度的生命力,同法官、檢察官員額制一樣,“在于權責分明”。
在具體改革中,全省按照一定比例和條件從公安機關中遴選具有刑事司法屬性的優秀人員擔任主辦偵查員,明確主辦偵查員對其主辦的刑事案件,從立案、偵查到提請逮捕、移送起訴全過程承擔的辦案責任,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
“終身負責制當然有壓力,同時一線偵查員也有了更大的辦案權限和資源調動能力,偵查自主權得到落實,職業榮譽感和歸屬感遠勝以往,讓想干事創業的人有了自己的發揮空間。”
主辦偵查員們的心聲反映到了工作實績上,試點啟動以來,試點公安機關破案絕對數、打擊處理數、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數均得到較大提升。
除此之外,省公安廳進一步打造全過程、全環節責任鏈條,不給推諉塞責以空間。
報警時遇到“踢皮球”?他們這樣做——
明確警情受理、處置首接責任制,凡是群眾報警,必須由民警帶隊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警。對于管轄權不明或管轄權存在爭議的刑事案件,嚴格落實首接責任,由首先接警的單位依法對警情進行先期處置后,提交法制部門審查確定受案管轄責任單位。
臨場處置和自由裁量存在模糊地帶?他們這樣做——
細化執法標準和執法責任,制定《貴州省公安機關現場執法執勤處置規范》,明確巡邏盤查、抓捕、征地拆遷警情處置、噪音警情處置、非警務類警情處置、媒體接待服務和輿情引導管控、現場執法記錄儀使用規范等7個方面現場執法流程。對詐騙、賭博、賣淫嫖娼等自由裁量幅度較大的行政案件,配套修改完善《貴州省公安機關行政案件自由裁量標準》,進一步統一處罰幅度,大力壓縮“人治”空間。
案件糾錯和懲戒責任人難?他們這么做——
突出追責問責剛性,全面修訂《貴州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實施辦法》,強化第三方數據結果運用,每年對被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作出無罪判決、存疑不訴案件進行全面梳理、審查、剖析,對存在執法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干部管理權限由所屬市州啟動執法責任倒查程序。5年來,8個集體、364人因存在執法過錯或重大瑕疵被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改革就是不斷與過去告別,期待貴州公安在新征程上再創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