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行立改!”
2019年底,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在案件質量評查中發現,某基層院有一份生效刑事判決的緩刑考驗期判決錯誤,且未被監督糾正。
發現問題后,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立即做出決定,并組織全省案件管理部門對類似情況逐案進行線上核查,共查出類似緩刑考驗期錯誤判決案件85件。
“我們書面報告了院領導并建議,盡快要求各地視情采取再審檢察建議和審判監督程序抗訴的方式解決問題。”該負責人表示。
在監督中辦案,在辦案中監督。這起案件質量評查只是湖南省執法司法制約監督的一個縮影。
2019年,湖南省民調顯示,受訪群眾滿意率達90%以上。群眾滿意度逐年攀升的背后,是近年來,湖南加強統籌協調,健全制度機制,強化制約監督,不斷提高執法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的體現。
統籌推進:26項具體任務“新鮮出爐”
3人維持死刑!
9月9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尚同軍、吳先耀等23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等罪一案作出終審宣判。
23名涉黑組織成員被分別判處死刑、無期徒刑,8至22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時深挖徹查出湘西自治州原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書記歐陽旭等89名國家公職人員違法犯罪問題。
9月9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尚同軍、吳先耀等23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等罪一案作出二審宣判
“當時,省委政法委通過群眾舉報發現問題線索,迅速啟動督辦程序,組織省法院,省檢察院對涉及的11起案件進行調卷審查評查,發現重大執法司法問題,督促依法啟動執法司法糾錯程序。”談起這起系列刑事案件,湖南省委政法委執法監督處相關負責人表示。
為了加強黨委政法委執法監督,充分運用案件核查督辦、執法檢查、案件評查等監督手段,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自中央部署推進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以來,湖南省委政法委隨即出臺全省政法領域改革任務清單。
26項執法司法制約監督具體任務“新鮮出爐”!
包括加強黨委政法委執法監督、建立正負面權力清單和履職指引制度、按案件類型設置專業化刑事辦案部門等具體任務,聚焦強化執法司法制約監督,并將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納入省委深改委年度工作要點,實行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
截至今年8月底,26項任務中,12項基本完成,14項已啟動或取得階段性進展。
“執法司法制約監督任務清單的制定,為的是構建上下貫通、內外結合、系統完備、規范高效的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系,規范執法司法權力運行。”湖南省委政法委法治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清單的逐步完成,則是希望能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與此同時,針對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問題,湖南省委政法委落實防止領導干部干預司法等“三個規定”的配套制度,組織出臺司法人員與律師交往“十二條禁令”,對領導干部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全程留痕、有據可查;
針對院庭長不愿監督、不敢監督、不會監督問題,指導出臺院庭長監管職責意見,細化監管“四類案件”17項情形,厘清依法監管與不當干預的界限。
針對證據標準統一難,強化案件標準指引;針對證人出庭難,制定出庭補助標準,健全出庭保障機制;針對紀法銜接難,與省紀委出臺職務犯罪案件銜接辦法,明確提前介入等“七項措施”......
健全機制:堅持問題導向
2020年2月下旬,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長沙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劉某違規過問、干預案件作出黨內警告處分決定。
經查,劉某于2018年11月22日向湖南高院辦案法官發送手機短信,表明身份,并拜托對其堂弟、叔叔的案件依法公正處理。之后,又向該案審判長的法官助理遞交了有關材料。
“該同志違規為案件當事人轉遞涉案材料、過問正在辦理的訴訟案件,其行為已構成違紀。”湖南省紀委監委派駐湖南高院紀檢監察組負責人介紹。
新形勢下法院案件數量大幅增長、法院干警被“圍獵”的風險不斷加大、廉政監督的難度也越來越大。面對這一痛點,省高院率先出臺《關于嚴格禁止法院工作人員違規過問、干預案件辦理的規定(試行)》。
8月20日,湖南高院以線上形式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湖南高院近日制定出臺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規范法官裁量權行使保障裁判尺度統一的實施意見(試行)》
該《規定》明確:有違規過問、干預案件辦理行為的,一經發現一律停職檢查;經查屬實,一律免職,并依照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其中,充當“訴訟掮客”謀取私利的,從嚴從重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為了將問題曝光在“陽光”下,省高院還將專項整治問題清查和任職回避清理緊密結合起來。
“以支部為單位,采取自己查、領導點、群眾幫的形式深入查擺問題,組織干警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和任職回避申請。”湖南省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三級法院均建立詳細工作臺賬,每季度更新一次,確保準確無誤,通過法院內網進行內部公示。
同時,運用司法巡查、審務督察、明查暗訪等多種監督手段,及時發現干警違反“三個規定”以及任職回避、隱名代理等問題;對內部人員以及系統外的領導干部等干預過問案件的全程留痕;對觸犯規定、有問題隱瞞不報、弄虛作假、規避任職回避等情況的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
破解難題:開啟“顯微鏡”模式
“只有做實做細案件質量日常監管,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問題才會越來越少,工作才會越來越順。”湖南省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負責人介紹。
案件質量是檢察機關執法辦案的生命線。
為此,湖南省檢察院出臺了《湖南省檢察機關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成立了案件質量評查委員會,按照“四大檢察”的業務類型成立了6個評查小組,在全省擇優選聘了200多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辦案經驗豐富的檢察官組建了評查員隊伍。
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案件質量評查委員會2020年第一次會議暨評查輔導電視電話會議現場
省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開啟“顯微鏡”模式,組織評查員對全省三級檢察機關辦理的案件進行常規抽查、重點評查和專項評查。
“我們對所評查的案件從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到辦案程序、法律文書制作與使用等進行全面評查,不放過任何執法瑕疵。”省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表示。
按照案件質量評查等次標準,案件將會被評定為優質、合格、瑕疵、不合格四個等次,案件質量評查等次與檢察官業績考評直接掛鉤。案件質量評查委員會還針對個案質量問題提出糾正意見,督促整改。
省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則通過對評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和研判,提出改進辦案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為業務部門改進辦案工作和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據悉,今年上半年,省檢察院就組織評查省檢察院本級和各市州辦理的案件293件,加強了對案件質量的內部監督,成效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