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謝綜治中心以及法院的同志們了,”一位76歲的老人激動地向法官干警表示感謝。
近日,一場突如其來的交通事故,讓76歲的劉某遭遇了身體上的傷痛與心靈上的困擾。在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繁榮路與亞泰大街交匯處,劉某騎自行車與韓某駕駛的小型汽車發生碰撞,致劉某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劉某負事故主要責任,韓某負事故次要責任。?
韓某駕駛的車輛在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事故發生后,劉某被送往醫院救治,住院17天,門診費及住院醫療費等共計花費8萬余元。為了索要韓某一方應予賠付的款項,劉某將韓某與保險公司訴至法院。然而,面對陌生的訴訟程序,劉某及其家人心中難免忐忑。南關法院與綜治中心高效聯動,為這起案件開啟了“快車道”。
受理該案后,南關法院迅速將該案流轉至南關區綜治中心。派駐法官查閱案卷材料后認為,該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原告年紀較大且行動不便,調解是降低維權成本、盡快解決矛盾的最好辦法,遂指導書記員從法理、情理的角度,耐心細致地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釋法明理,為達成調解打下堅實基礎。
調解當天,在南關區綜治中心的調解室內,承辦法官用“大白話”“土例子”向雙方耐心講解了案件中的法律關系和法律責任,并與人民調解員一起幫助雙方制定了符合實際情況、不損害各方利益的賠償方案,最終促成當事人當場達成調解協議。
離開時,雙方對南關區綜治中心便民利民的舉措以及法院干警為群眾全心服務的工作態度表示感謝。
這是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入駐綜治中心的首例案件,今后,南關法院將以入駐綜治中心為契機,以更加開放的姿態,更加務實的行動,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不斷完善,把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融入到基層社會治理大格局中,為人民群眾的幸福生活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