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實物黃金因買賣無需實名制、隱蔽性更強、流動性更好、易變現出售等特點,已成了犯罪分子“洗錢”犯罪的慣用套路。10月11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通報2023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全鏈條打擊網絡犯罪、持續開展網絡綜合治理、推動互聯網法治建設情況,并發布相關案例。
據悉,去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受理審查逮捕網絡犯罪案件4550件8099人,受理審查起訴網絡犯罪案件9838件16146人。網絡犯罪主體年輕化特征明顯,“90后”“00后”涉案人員占此類案件起訴總人數的近70%。在審查起訴的網絡犯罪案件中,數量最多的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3963件,其次為詐騙罪(電信網絡詐騙)1759件,然后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1190件,上述三罪名共占審查起訴案件數的70.4%。在黃浦區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案件中,共有90人因幫助電詐團伙“洗錢”被判刑。
2022年10月至案發,被告人王某經與被告人莫某等人合謀,使用境外聊天工具相互串通勾連,招募人員至黃金店鋪刷卡購買黃金,將所購黃金銷售變現后兌換成虛擬幣批量轉移出境,謀取不法利益。其間,被告人習某、寇某等多人為非法牟利,在明知可能被用于信息網絡犯罪的情況下,將各自名下個人銀行卡、賬戶交易密碼及綁定賬戶的手機等非法提供給王某、莫某等人。經查,上述銀行賬戶后被電信詐騙團伙用于收取大量電詐被害人被騙資金。
為轉移上述涉案資金,王某、莫某等人招募及組織被告人鄭某、葉某等多人持銀行卡至金店內,刷卡購買大量黃金飾品。嗣后王某等人安排被告人李某等人轉移黃金,通過被告人梁某等人將黃金低價予以售賣,并將得款兌換成虛擬幣后轉移出境。經查,王某、莫某等人采用上述手段,先后收取、轉移電詐贓款共計人民幣3100余萬元。
2023年4月至2024年5月,黃浦區檢察院對線下參與轉移贓款的被告人王某等45人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提供銀行卡的被告人習某等45人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23年4月至2024年6月,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王某等45人四年九個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罰金;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分別判處習某等45人拘役五個月至有期徒刑十個月不等,并處相應罰金。現判決已生效。
當前,隨著犯罪分子洗錢手法從傳統銀行卡層層轉賬洗錢向購買高價值實物變現洗錢轉變,檢察機關加強與公安機關協同研判,通過厘清涉案贓物流轉鏈路、查明上下游作案聯結點,實現“早發現、早打擊、早止損”,徹底斬斷電詐黑灰產業鏈。同時提醒廣大黃金飾品經營者在日常銷售、回收、置換黃金商品過程中,應主動提升異常交易識別能力,發現違法犯罪線索,應立刻報警,及時阻斷不法資金藏匿、轉移的“黃金渠道”。對于犯罪分子發布的各類尋覓洗錢“工具人”的兼職信息,社會公眾亦應提高警惕、堅決抵制,切莫為了蠅頭小利淪為犯罪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