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依法對第一師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訴兩名未成年人生態環境破壞責任糾紛公益訴訟案件進行了組織調解。
貪玩引發的意外之災
未成年人小張和小李(均為化名),這兩名在校學生在2023年8月的一天,回家途中經過環城東路胡楊林時,因一時的貪玩之心,點燃了胡楊樹飛絮。
點燃后的飛絮在二級風的助力下飄至胡楊林內,瞬間引發了狀況。
小張和小李見狀后,內心十分緊張,他們竭盡全力試圖滅火,但無奈火勢蔓延的速度過快,僅憑他們二人的力量根本無法自行將火撲滅。
最終,在相關部門的齊心協力之下,大火才被成功撲滅。
生態損害與法律應對
經相關專業部門進行測繪鑒定,此次火災致使面積達24961平方米的喬木林帶慘遭燒毀,由此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及修復費用約為20余萬元。
公益訴訟起訴人第一師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認為,小張和小李點燃胡楊樹飛絮的行為,最終導致了如此大面積的喬木林帶被燒毀,這對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損害,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他們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基于此,第一師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依法向第一師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生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
法院受理后的審慎考量
第一師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后,合議庭成員認真細致地審查了案件材料,全面充分聽取了公益訴訟起訴人以及被告的訴辯意見。
經過綜合考量,合議庭認為該案違法事實清晰明了,而且案件存在通過調解解決的較大可能性。
考慮到小張和小李是未成年人,合議庭改變審理方式,采用座談的形式對案件進行審理。
家長的反思與擔當承諾
在審理過程中,法官積極向兩名孩子的家長宣講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同時著重強調家長要全面、切實地履行法定監護人的職責,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和引導。
面對法官深入淺出的釋法析理,家長深刻地認識到了環境生態保護的重要性,對自身由于監管和教育的疏忽,致使孩子給生態環境造成如此巨大的損害非常的愧疚,并承諾一定會加強對子女的教育,愿意賠償各項損失。
最終,在合議庭的主持和協調下,公益訴訟起訴人第一師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與小張、小李的法定監護人達成了調解協議,雙方約定兩家分期共同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及修復費用20余萬元。